113-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資訊

113-1 學雜費減免受理期間自113/6/3~6/7止 

一、申請期間:113年6月3日(一)至113年6月7日(五)止, 

二、申請及繳件方式:

(一)申請:登入【校務資訊系統】→【學雜費減免作業】→【學雜費減免申請】→登錄個人申請資料→【列印】申請表並簽具切結書

(二)繳件:登入【清華大學助學系統】→登錄個人資料→【表單申請】→【113-1學雜費減免】→【上傳】申請表及各項證明文件

如申請資料無法填寫或送出,請先洽生輔組承辦人員確認。 

※ 詳細說明請參閱下方連結
*申請步驟,請參閱 校務資訊系統:學雜費減免申請 [1]
*繳件步驟,請參閱 清華大學助學系統:申請表單→繳件 [2] 

 

三、請參閱生輔組公告:https://sa.site.nthu.edu.tw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