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春出國交換及獎學金計畫(不含陸港澳)
一、交換計畫說明
1. 參與交換計畫可享有學雜費減免之優惠。
2. 交換期間為2020春季班一學期。
3. 可交換國家:日本、韓國、菲律賓、蒙古、印尼、泰國、越南、
4. 可申請學校請參考附件EXCEL檔,姐妹校相關資訊請參考網頁,
( http://oga.nthu.edu.tw/
5. 本計畫有獎學金補助,每名最高為7.5萬元整(一學期),
獎學金優先補助地區如下表,
A.新南向地區: 印尼、越南、汶萊、泰國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、印度
B.亞洲地區:土耳其、以色列、蒙古
C.歐洲地區:法國
D.中南美洲地區:智利、阿根廷、巴西、哥斯大黎加、祕魯、
E.波羅的海地區:立陶宛、拉脫維亞
二、申請資格及限制
1. 本校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生)。
2. 前一學年(前兩學期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2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50% (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)。
3.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(2017年5月以後)外語能力檢定
4. 選填志願:每人建議志願最多填寫5所姊妹校。
*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成等級制,
三、獎學金申請資格及限制
1. 本校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生及陸生學位生)。
2. 前一學年(106學年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4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20%。
四、申請文件 (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,勿另加封面,相關資料請用A4紙影
1. 2020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(如附件)。
2. 歷年成績單正本: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。
3. 國外學習計畫。(不限格式,中文即可,選填1間學校需填寫間修課
4.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。(2017年5月1日後之語言能力
5. 身份證正反面(外籍生/僑生為護照、陸生為入台證)影本。
6.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7.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。(不限格式)
8. 其他有利助審資料。
六、
七、其他注意事項
1. 志願分發標準: (1) 志願序 (2)審查成績 (3)修課計畫(4)學業成績表現。
2. 本計畫通過校內申請不代表獲姊妹校錄取,
3. 本計畫預計於7月31日前通知申請同學通過與否,
4. 相關問題可來信陳宣融小姐 hsjchen@mx.nthu.edu.tw
有意申請2020 春出國交換及獎學金計畫(不含陸港澳),請於 6/14(五) 提交申請資料至所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