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補充申請方式】110年國立清華大學「COVID-19 之愛」紓困助學金實施辦法
因應COVID-19疫情影響,
申請方式
1. 如繳交書面資料,親送或郵寄
2. 如繳交電子檔資料,用Email或上獎學金系統申
獎學金系統網址:http://nthu-
注意事項
1.校內工讀證明:如使用單位能開給最好(可用A4紙張寫明個人
2.戶籍資料:如無法提供(境外生),可以書面(A4紙張)寫清
3.繳交電子檔,申請資料須影像清楚,便於列印給審查委員審閱。
扶助對象:
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,受肺炎疫情致影響家庭經濟, 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,得提出申請:
一、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(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) 核發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。
二、其他家庭經濟弱勢之學生。
三、學生父母親因疫情被迫放無薪假、減班休假、非自願性離職, 且全家因疫情而頓失收入者。
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,受肺炎疫情致影響家庭經濟,
一、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(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)
二、其他家庭經濟弱勢之學生。
三、學生父母親因疫情被迫放無薪假、減班休假、非自願性離職,
應檢附相關資料:
一、申請表(含自述家庭經庭狀況,學生是否有工讀與證明)。
二、全戶戶籍謄本(詳細記載)或戶口名簿。
三、家境清寒證明:
1、當年度政府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證明。
2、無政府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證明者: 全戶年度所得稅資料、全戶財產歸屬清單(全戶係指父母親、兄、 弟、姊、妹、含自己)。
四、其它可茲證明之文件(醫師診斷、資遣、離職、失業、薪資、 疫情、租屋證明..等)。
承辦人:陳進誠
03-5715131#36666
一、申請表(含自述家庭經庭狀況,學生是否有工讀與證明)。
二、全戶戶籍謄本(詳細記載)或戶口名簿。
三、家境清寒證明:
1、當年度政府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證明。
2、無政府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證明者:
四、其它可茲證明之文件(醫師診斷、資遣、離職、失業、薪資、
承辦人:陳進誠
03-5715131#36666
